上海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股权信息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公司”)的相关股权信息披露如下。
(一)截至目前,公司股东总数为两家,分别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下简称“交易中心”)和毅联汇业有限公司(原ICAP Plc,现已更名为NEX International Limited)。
(二)截至目前,公司股东持股情况是交易中心持股比例为67%,NEX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股比例为33%。
(三)截至目前,公司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和最终受益人情况如下:
1、公司中方股东交易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人民银行,无一致行动人,股权的最终受益人是交易中心(公司的最终受益人),关联方如下:
(1)《中国货币市场》杂志社
(2)中汇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3)上海中汇亿达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债券通有限公司
(5)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外方股东NEX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控股股东是 CME London Limited(CME Group Inc.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CME Group Inc.,股权的最终受益人为NEX International Limited(公司的最终受益人),无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
(四)截至目前,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关联交易情况不存在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等情况。双方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机构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不与公司进行不当的关联交易,不利用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
(五)交易中心和NEX International Limited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被质押或冻结,未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被强制执行。
(六)公司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委派方 |
孙杰 |
董事长 |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
何尤华 |
董事 |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
陈力峰 |
董事 |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
朱薇 |
董事 |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
Michael Spencer |
董事 |
毅联汇业有限公司(NEX International Limited) |
Stephen Bradley |
董事 |
毅联汇业有限公司(NEX International Limited) |
Paul Allmark |
董事 |
毅联汇业有限公司(NEX International Limited) |
胡颖 |
监事 |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
李钊 |
监事 |
毅联汇业有限公司(NEX International Limited) |
2020年7月29日